星期日, 8月 28, 2005

真是悶哪!

今天應離職公司的要求,回去將以前的程式再作一次交接,其實我經交接過N次了,離職到現在也經過半年了。不過自己寫的code自己要負責,所以不管幾次我還都還是回去作。

但是悶的是公司主管因為怕我知道什麼機密,已經不准我到工程部去了,只讓我待在會議室作交接。

所以覺得有點悶,有點被當成小偷的感覺。可能公司有公司的規定吧。
(畢竟要當上主管,光憑技術能力還是不夠的呀。以後還是別去了。如果需要面對面的溝通,還是約在麥當勞吧)

其實我當場就可以掉頭就走,但是 想想還是算了,不做自己討厭的人做的事,是我做事的準則,否則自己不就要討厭自己了?


從這裡想到一些別的:
我一直認為幾句話就可以讓人了解的東西,就算是認真的藏起來也沒辦法讓自己保持領先,
也就是說,靠著遮掩的技巧維持的優勢並不是真正的優勢。
倒不如開放自己的心胸,讓別人追著自己的腳步,同時能督促自己保持努力維持領先的位置。
也就是說,真正的know how應該是,即使有人解釋,都不一定有辦法了解的東西。

.....當然,這只是我個人非常偏頗的想法而已。而且我知道,真理並不是這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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