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9月 03, 2004

理想與現實的差距

當初都照規定寫了proposle請client確認。
現在做完了,
連”顯示名稱”都不同意:

”當初你們都同意了呀!”
”不然呢?你想到時後再重工嗎”

所以還是改了。

所以說,連最簡單的”顯示名稱”都會改,證明這個proposle根本就沒看。

這個”要客戶確認”這一點,應該是作心安的吧!

那我幹麻花時間寫這個無聊的proposle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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