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6月 01, 2005

信託

信託就是財產管理,將錢交給人,簽訂契約,註明運用方式和受益人(可以是自己、子女、親人或其他特定對象)。也就是把財產交給銀行、律師或會計師來管理,利益歸於受益人。因財產交付後具有獨立性,破產或他人借錢,都不會用到這筆財產(除非解除契約)。即使銀行倒閉或受託人死亡,都不會影響信託的財產。不過為了避免有人利用信託脫產,規定債務發生在信託設立前或六個月內破產者,債主可向法院聲請撤銷信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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